對病人來說,服藥、停藥都是有講究的。病好了,是立即停藥還是將剩余的藥都吃完?這主要取決于疾病的種類,停藥時要從下面三個方面考慮。
長期服藥停不得 許多疾病,像高血壓、糖尿病、心律失常以及精神病等,目前尚無特效藥,用藥只能治其標而不能治其本。即用藥時癥狀可減輕,一旦停藥,癥狀又會恢復。這類疾病,大多需長期服藥,甚至要終身服藥,即使病情好轉(zhuǎn),也不應自作主張,隨意停服。否則,其癥狀會像皮球一樣反彈得比服藥前更厲害。
立即停藥等不得 某些疾病,如流行性感冒、病毒性肝炎、扁桃體炎等,目前雖也無特效藥,其用藥的日的不是為了直接治療疾病,而是讓癥狀減輕,使身體自身的抵抗力增強來消滅體內(nèi)的病毒。對這一類疾病,一旦癥狀消失,即可立即停藥,長期濫用,不僅是一種負擔,也是一種浪費,更重要的是會給肝臟帶來傷害,甚至產(chǎn)生許多不良反應。
緩慢停藥急不得 有些疾病病情復雜,治愈后易復發(fā),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、癲癇病、結(jié)核病、類風濕性關(guān)節(jié)炎和某些慢性病等,這類疾病用藥治愈后,為鞏固療效,防止復發(fā),一般均需做一段時間的維持治療。以潰瘍病為例,一次治愈后立即停藥,一年內(nèi)復發(fā)率高達80%。故潰瘍病治愈后,仍需做2—4月,甚至一年半載的維持治療,方能停藥。